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3-25 点击数: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按照“精准服务,高效便捷”的复试要求,切实把复试质量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商务学院对一志愿复试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形式。

(二)严格规范开展复试工作。准确执行复试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复试录取程序。

(三)考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复试专家小组与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比对”。考中“三随机”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复试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商务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中应急措施、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专家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

二、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管理)。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邮寄或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 审查和存档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一志愿考生需凭初试准考证入校进行复试,参加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需需准备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

以上材料电子版的扫描件须以PDF格式保存,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学科+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务必于复试时间节点前提交至指定邮箱422379674@qq.com,同时复试当天请准备好原件备查。入学时提交纸质版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复试安排

1.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3271330-1430

2.复试主会场:商务学院309

3.复试专家:商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抽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商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对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采用“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方式,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音频、视频文件存档3年。

(六)复试流程与要求

1.复试形式:

根据当前我校工作实际,商务学院一志愿复试工作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一志愿复试地点为商务学院309

2.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流程

1)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分钟)

3)考生按抽取试题,进行答题(6分钟)

4)复试专家随机提问(5分钟)

5)外语能力测试(5分钟)

4.复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无关人员。

5.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统一公示。

(八)体检工作

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分,外语能力考核 1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0 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专业能力考核80分)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1.企业管理专业专业能力考核:(1)抽取试题回答问题部分,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科目《西方经济学》课程内容;(2)专家提问部分重点考核考生利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内容见本部分第(五)条。

2.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专业能力考核:(1) 抽取试题回答问题部分,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科目《统计学》课程内容;(2) 专家提问部分重点考核考生利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内容见本部分第(五)条。

(二)外语能力考核1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能力考核:4道试题,20分/道(复试指定课程内容2道;专家随机提问2道);

外语能力考核:自我介绍,4分;外语能力测试,6分;

思想政治考核: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现及专家随机提问,10分。

(五)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企业管理专业同等学历考生要加试《市场营销学》和《统计学》两门课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管理学》和《西方经济学》两门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学院通过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监考。

四、复试后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总成绩和录取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相加,共100分。

2.考生录取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依据

按复试后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复试后综合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初试前三科(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成绩之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若出现以上未尽问题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五、复试考生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1. 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8分;

  2. 外语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6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部分成绩低于6分;

    7)复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应急措施预案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总体要求,为尽可能预防、控制和消除研究生复试工作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参加复试

    考试开始前,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到现场签到候考。若不能及候考,考生需主动电话联系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并告知未来参加考试原因。若主动放弃参加复试,则取消复试资格。

    2.关于网络出现复试舆情等情况

    为了维护复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以及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可能出现的网络舆情问题:

    1)建立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学院将关注与学院研究生复试相关的网络舆情,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可能影响复试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言论或信息。

    2)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旦发现有关于研究生复试的负面舆情或社会关切,学院将迅速与研究生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对舆情进行及时回应和解释,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误解和疑虑。

    3)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学院将及时公开研究生复试的相关政策和程序,确保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复试过程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同时,学院还将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发布复试结果和相关信息,保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为了保障考生的权益和公正性,学院将建立投诉和申诉机制,接受考生和社会公众对复试过程和结果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应。

    七、其他

    1.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商务学院在复试结束的当天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研究生学院公示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八、咨询和申诉

    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举报、投诉等事宜。

    商务学院咨询联系人:张老师;

    商务学院咨询电话:13100931330;

    商务学院咨询和联系邮箱:422379674@qq.com

    商务学院申诉联系人:曹老师、李老师

    商务学院举报电话:0451-84865758、13313661388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

    研究生学院咨询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九、本实施细则由商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

                                                                                                                                              2024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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