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商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和《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预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防控要求,商务学院对于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二)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调剂。

(三)考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复试专家小组与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复试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商务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硕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秘书为主要成员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疫情防控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具体名单另附。

二、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管理类)。

2.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成绩要求

我院接收企业管理(120202)、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专业调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需满足的条件

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总分不低于国家线34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8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72分,调剂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管理学”范围内(学科代码前2位为12的学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试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3)调剂考生的筛选原则

调剂考生筛选按以下顺序进行:

①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当总成绩排名相同时,先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名。

②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近的考生,筛选办法按第①条执行。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学科代码前2位为12的学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的考生,首先选择本科专业为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专业的考生,再选择本科专业为其它专业的考生;相同条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外语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④调剂考生的筛选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来源区域、就读院校和专业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⑤调剂名额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安排。

3.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根据学院统一安排进行资格审查,需如实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人亲笔签名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和带二维码的电子学籍注册表;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4.非应届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

准考证、带二维码的电子学历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盖章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6.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电子版的扫描件须以PDF格式保存,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方式:报考学科+考生姓名+复试资格审查)务必于调剂报名成功后立即提交至指定邮箱hrbcubc@163.com,同时复试当天请准备好原件备查。入学时提交纸质版原件。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复试安排

1.2021 年 4 月 30 日前,组织完成调剂考试复试录取。(随时关注学院官网和通知)

2.复试主会场:商务学院522室

复试专家:商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抽取。

(五)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商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对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 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并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视频存档 3 年。

(六)复试流程与要求

1.复试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及我校工作实际,我院复试工作采取非现场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钉钉网络作为复试主平台,腾讯会议网络平台作为复试备用平台。

2.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30分钟。

3.复试流程

(1)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分钟)

(3)考生按抽取试题,进行视频答题(10分钟)

(4)复试专家随机提问(10分钟)

(5)外语能力测试(6分钟)

4.考生自行设置自己的远程网络复试环境,保持网络畅通。复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员。

5.考生复试原则上要求采用复试双机位进行。第一机位为复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最好采用笔记本电脑,如采用台式机,则需提供能采集清晰视频和音频的装置。第二机位为复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放置复试主机位的书桌应紧贴墙面摆放。若考生确实无法实现双机位,则应根据复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展示应试环境。

6.考生复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复试设备摄像头。

7.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和《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统一公示。

(八)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80 分, 外语能力考核 1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0 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企业管理专业专业能力考核:(1)抽取试题回答问题部分,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科目《西方经济学》课程内容;(2)专家提问部分重点考核考生利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内容见本部分第(五)条。

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专业能力考核:(1)抽取试题回答问题部分,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参考科目《统计学》课程内容;(2) 专家提问部分重点考核考生利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等学力加试内容见本部分第(五)条。

2.以上考核重点侧重以下方面:

(1)要突出对管理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

(2)要考核利用所学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分配

专业能力考核:4道试题,20分/道(复试指定课程内容2道;专家随机提问2道)

外语能力考核:自我介绍,4分;外语能力测试,6分

思想政治考核: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现及专家随机提问,10分

(五)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企业管理专业同等学历考生要加试《市场营销学》和《统计学》两门课程;技术经济及管理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管理学》和《西方经济学》两门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学院通过远程网络监控的方式进行监考。

四、复试后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总成绩和录取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相加,共100分。

2.考生录取综合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原则

按复试后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复试后综合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初试前三科(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成绩之和、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考生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并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8分;

(4)未参加外语口语测试。

(5)复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防控应急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及预案

商务学院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1.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2.学院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单独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3.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二)远程复试特殊情况应急处理办法

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平台参加复试

考试开始前,考生需按要求提前在网上签到候考。若不能及时进入平台候考,考生需主动电话联系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并告知未登入平台原因。若主动放弃登入平台,则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中突然出现断电、断网、声音或图像传输中断等故障

(1)复试过程中若突然出现上述故障,考生需及时处理,排除故障。若无法立即修复上述故障,须及时告知学院真实原因,并配合学院做好记录。复试顺序可延后至本组其他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进行复试。

(2)若学院出现上述问题需立即着手修复或启用备用设备,若短时间无法修复,不能及时恢复复试,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复试是否推迟及推迟时间,同时将通过提前建立的官方联系渠道及时告知考生真实情况。

(3)若故障不足2分钟,考生可继续复试,回答问题有效;若故障超过2分钟,故障前考生回答问题有效,故障发生时正回答的问题无效,待故障解除后需更换题目重新回答,复试时间需扣除相应时间。

(4)若考生回答问题时多次出现故障,复试应立即停止,复试顺序延后至本组其他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重新进行复试。

七、其他

1.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商务学院在复试结束的当天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研究生学院公示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八、咨询和申诉

学院设立复试录取专门咨询及申诉电话,负责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商务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65750;18845786576;13796603397 QQ群:464404163

商务学院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65750;13313612123

商务学院咨询和联系邮箱:hrbcubc@163.com

九、本实施细则由商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 年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调剂的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120202企业管理

01(全日制)企业发展战略与创新管理

02(全日制)营销管理理论与方法

03(全日制)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04(全日制)会展项目管理与策划

05(全日制)创新创业管理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01(全日制)区域创新与战略管理

02(全日制)投资决策与风险管理

03(全日制)项目评价与管理

十一、学费和奖助政策

1.学费:8000/年,学制:三年

2.奖助政策:为综合评价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业质量,鼓励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高质量完成阶段性学业,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励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以下各项奖助政策仅供参考,所涉金额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和评审条件按哈尔滨商业大学文件执行)。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10000元、三等奖8000元

(3)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年。

在读期间,为优秀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内学术交流机会。

 

 

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

2021年3月19日

哈尔滨商业大学始建于1952年,为新中国第一所多科性商业大学,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十所大学之一。哈尔滨商业大学商务学院具有近35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为黑龙江商学院商业经济系,1993年更名为工商管理系,2001年哈尔滨商业大学成立后组建工商管理学院。2019年4月,学校将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设置为商务学院。商务学院拥有工商管理黑龙江省一流建设学科项下的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2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2个省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拥有企业管理省级领军人才梯队(535工程),拥有黑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市场发展与流通经济研究中心。

学院拥有一支优秀导师队伍。现有教师38人,教授8人,副教授18人,70%以上的专任教师拥有博士学历,博士生导师资格2人,硕士生导师19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1人、后备带头人1人,省级一流建设本科专业带头人2人,有2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级中青年专家支持和参与商务学院的学科专业建设。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