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学院关于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 时间:2019-06-25 点击数:

第一节 总 则

为了规范学生寝室管理,营造良好的生活秩序和安全住宿环境保证住宿学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杜绝及防范寝室由于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及其它危害,

第二节 秩序管理

1、 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2、 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归寝,禁止夜不归寝,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奏乐器,大声播放音响器材。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3、 禁止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到宿舍。

4、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禁止燃烧废纸,旧衣物等。禁止卧床吸烟,随意丢弃烟头。

5、 禁止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禁止使用变压插排(座)、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夹板、电卷棒、电热锅、电吹风等易引发火灾的阻性电器。

6、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滋事和进行赌博活动。

第三节 安全教育

各年级一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一周辅导员要到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每个寝室要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信息沟通。学院不失时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节 处分与实施

1、住宿学生如发生严重扰乱宿舍生活秩序,使用明火或违规电器等行为除没收违规电器外,对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取消一个年度评奖、评优、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资格。对同寝室同学在评奖、评优方面给予降低等级处理。

2、学校不批准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对私自在外租住房屋,经规劝不能终止行为的,给予纪律处分。取消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3、如因使用明火或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给与使用者纪律处分外,还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商务学院学工办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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